罐车混装食用油,司机为何铤而走险?

2024-07-19

“罐车卸完煤制油后,在没有清洗罐体的情况下,直接装运食用油”。7月2日,《新京报》报道的罐车运输乱象,引发舆论哗然。

7月9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称,针对媒体反映的“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”,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,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。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,将依法严惩、绝不姑息。

2014年实施的《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》明确规定“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,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容器运输”。虽然这是一项国家推荐标准,违规成本不会太高,但如果明知煤油有毒而为了谋利混装食用油,就有可能触犯《刑法》第144条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重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。

若如《新京报》的报道所言,罐车运输食用油是“行业公开的秘密”,那么东窗事发是迟早的事情。罐车司机为何还以身试法?

2020年,笔者采访过一位货车司机,他的讲述值得玩味:几年前,王师傅购置了一辆全新重卡,最初是跑零担和整车业务。但是由于这类运费相对高的货物给的不是现钱,加之“僧多肉少”导致的空跑距离远和等货找货时间长,以及面临较大还款压力,他不得不转战砂石料等散货市场,即使他知道运输砂石料会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。后来,他看别人超载没有被查处,为了多赚点运费,也心存侥幸地选择“多拉快跑”。

罐车司机或许有着与王师傅一样的“无奈”:近几年,公路货运行业车多货少,恶性竞争使运价每况愈下;拉运回程货物,本来就不高的运费,不足以覆盖清洗罐车的费用;此外,清洗罐车还需要司机承担往返的燃油成本和时间成本。

货车司机们铤而走险的背后,是在公路货运卖方市场中话语权的缺失;无奈的背后,是个体司机组织化能力偏弱,与货主博弈时处于被动地位;心存侥幸的背后,是公路综合执法制度落实不到位,部分司机存在只要罚款就能走的心态。有专家建议,要破解行业“内卷”,加大供给侧调节力度,减少无效供给、违规供给、失信供给。提高供给质量水平,做好成本、服务、安全的平衡。优化供给运输组织,发挥平台作用,合理引导和调节运力流转,平衡市场供需余缺。

不过,需要指出的是,“内卷”绝不是普通罐车违法装运食用油的借口。运输的链条长,参与的主体众多,从运输公司、罐车司机到食用油厂家,任何一个环节把关不严都可能导致行业乱象的发生。因此,要杜绝此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,须从源头堵住监管的漏洞,不能让罐车检查流于形式,形同虚设;要利用技术手段,加强对在途运输车辆和运输轨迹的监控;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,增加违法违规成本。

民以食为天。保障食品安全必须严格落实《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》中提出的“四个最严”,即“最严谨的标准、最严格的监管、最严厉的处罚、最严肃的问责”,为“舌尖上的安全”筑起一道坚实的全链条防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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